根據《廣西壯族自治區國土資源廳關于印發廣西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土地復墾方案編制技術要求的通知》(桂國土資規〔2017〕4號)和《廣西壯族自治區國土資源廳辦公室關于實行廣西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與土地復墾方案公示制度的通知》(桂國土資辦〔2016〕439號)有關要求,我局組織專家對《廣西泰宏再生資源有限公司南寧市興寧區五塘鎮七塘村蘭頭山磚瓦用頁巖礦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土地復墾方案》(審定公示稿)進行了審查。現將擬同意通過的方案及專家評審意見進行公示。社會公眾如對公示的方案有異議的,請以書面形式,并署真實姓名和聯系地址,于2021年7月2日下班前傳真或送達南寧市自然資源局國土空間生態修復科,傳真電話0771-5609138。
廣西泰宏再生資源有限公司南寧市興寧區五塘鎮七塘村蘭頭山磚瓦用頁巖礦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土地復墾方案(審定公示稿).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