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寧市西鄉塘區街道辦事處土地利用總體規劃(2014-2020年)城鄉建設用地規模邊界第1次調整方案及項目節約集約用地與保護耕地專題報告》(以下簡稱《方案》)已于2018年11月28日經南寧市人民政府以《南寧市人民政府關于南寧市西鄉塘區街道辦事處土地利用總體規劃(2014-2020年)城鄉建設用地規模邊界第1次調整方案及項目節約集約用地與保護耕地專題報告的批復》(南府復〔2018〕289號)批復。根據有關規定,規劃調整方案經依法批準后,應向社會公布。現將該《方案》內容通告如下:
一、項目基本情況
中醫藥產業項目、醫療器械制造項目、大數據產業項目、新能源汽車項目、電子信息產業項目、北斗產業項目、能源與節能環保產業項目和國際智能制造項目共8個項目(以下簡稱“南寧中關村科技產業園重點項目”)用地位于南寧市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項目擬用地總面積為159.4645公頃,其中,有50.7055公頃超出了《南寧市西鄉塘區街道辦事處土地利用總體規劃(2014-2020年)》(以下簡稱《西鄉塘區街道辦事處規劃》)預留城鎮建設用地范圍,位于有條件建設用地區,不涉及占用基本農田,須調整《西鄉塘區街道辦事處規劃》。根據《國土資源部關于嚴格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實施管理的通知》(國土資發〔2012〕2號)和《廣西壯族自治區國土資源廳關于進一步規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調整修改有關問題的通知》(桂國土資發〔2012〕83號)、《廣西壯族自治區國土資源廳關于印發建設項目用地合規性審查指導意見的通知》(桂國土資發〔2013〕89號)的有關規定,項目符合規劃調整條件。依照法律法規規定,高新區組織編制了《方案》。
二、規劃建設用地指標的修改
《方案》擬將西鄉塘區街道辦事處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范圍內共50.7055公頃的調為城鎮預留建設用地范圍內,同時,經南寧市人民政府同意,擬從南寧市未落圖的新增城鎮指標中調出50.7055公頃作為擬建的南寧中關村科技產業園重點項目的調出建設用地指標來源。
三、土地用途分區修改
本次調整擬將南寧市西鄉塘區街道辦事處永寧村、西津村,南寧農工商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共50.7055公頃非城鎮建設用地區全部調整為城鎮建設用地區。
四、建設用地調整地塊的建設用地管制分區修改
本次調整擬將南寧市西鄉塘區街道辦事處永寧村、西津村,南寧農工商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共50.7055公頃,建設用地空間管制分區由有條件建設區50.4527公頃、允許建設用地區0.2528公頃(非城鎮建設用地)全部調整為允許建設用地區。
本次《方案》公布內容接受群眾的查詢和監督,對公布內容存在異議的可以通過各種方式和途徑向我局進行反映[聯系地址:南寧市國土資源局(南寧市錦春路3—1號),聯系人:韋至激,聯系電話:0771—5609226]
特此通告
附件:南寧市人民政府關于南寧市西鄉塘區街道辦事處土地利用總體規劃(2014-2020年)城鄉建設用地規模邊界第1次調整方案及項目節約集約用地與保護耕地專題報告的批復(南府復〔2018〕289號).pdf
南寧市國土資源局
2019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