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號:20220105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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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我局做出的《南寧市自然資源局關于中化地質礦山總局廣西地質勘查院450109100201GB00151宗地延期建設有關意見的函》(南自然資函〔2020〕1184號),450109100201GB00151宗地位于南寧市邕寧區龍崗大道以西,龍華路以北,面積為7668.95平方米,規定的動工日期為2021年1月3日之前開工。
上述宗地存在超過劃撥決定書規定的動工開發日期滿一年未動工開發的情況,我局已向你單位送達《閑置土地調查通知書》(編號:南自然資字〔2022〕第0003號)。根據調查結果和《閑置土地處置辦法》(國土資源部令第53號)的規定,認定上述宗地為閑置土地,閑置原因:因宗地范圍內電線桿及變壓器未遷改完成,導致該宗地無法按期開工建設,屬政府、政府有關部門原因造成動工開發延遲。應按照《閑置土地處置辦法》(國土資源部令第53號)的有關規定進行處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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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寧市自然資源局
2022年5月20日